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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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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0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11日14:30:04 打印此页 关闭

2019年深圳市股权投资项目申请指南

一、股权投资申请内容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中小微企业予以股权投资支持。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二、股权投资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发〔2016〕9号;(三)《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5﹞19号;(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六)《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2013〕287号。三、股权投资办理方式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股权投资资金总额控制。办理方式: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股权评估、社会公示、决定机关审定。四、股权投资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二)申请单位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三)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组成员,有申报总量限制: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报2项。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七)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八)股东会批准文件,责任股东承诺书原件,责任股东为自然人的,同时提供合法身份证明;(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十)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根据情况选择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证明、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级技术水平证明材料;获创业投资有关证明材料(若有则提供)。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二)受理时间: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1月11日-2018年2月1日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14日(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八、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股权投资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向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组织股权评估——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投资方案(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申请单位与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股权投资合同——申请人与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按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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