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
坪山区2021年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坪山区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获得上级发改部门产业化资助的,按照在坪山区首次形成销售后6个月内的销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二、申报条件(一)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申请单位在坪山区实施的产业化项目2020年已获得国家、省或市发改部门产业化资助,其中,市发改部门产业化资助仅限于产业化事后补助(资助)。上级审批文件已下达,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助经费已到账;(三)奖励基数为2020年上级产业化资助经费到账之日起或项目产品在坪山区开始生产销售之日起6个月内的销售额(上述“项目产品在坪山区开始生产销售之日起的6个月”时间段可以跨年度,且须包含2020年度的部分时段)。三、审批方式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四、所需材料(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三)2020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五)上级发改部门资助文件及上级财政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六)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七)项目产品在坪山区首次研发生产销售的专项审计报告。申请时间:线上受理日期为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25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日期为6月9日9:00至6月30日17:00,未按时进行线上申报或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主体,视为放弃申报受理范围项目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