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坪山区融资租赁资助
一、政策内容
对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生产设备、仪器等发生的租赁利息,给予融资租赁利息50%的贴息支持,同一企业每年度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生产设备、仪器等并投放在坪山区使用;
(二)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
(三)企业按期还清利息。
三、审批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四、所需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融资租赁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0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股东实缴凭证);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证明材料或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等相关材料;
(六)与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七)融资租赁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包括利息单、发票);
(八)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
申请时间:线上受理日期为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25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日期为6月9日9:00至6月30日17:00,未按时进行线上申报或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主体,视为放弃申报受理范围项目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