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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1年信用贷款风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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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06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1日14:19:32 打印此页 关闭
坪山区2021年信用贷款风险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为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担保的社会商业担保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按照每年其担保并发放信用贷款额的3%,给予信用贷款风险奖励。银行直接给予企业纯信用授信也可享受3%的信用贷款风险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度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单位需为向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机构的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地不限于坪山。
(二)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区内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
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科技组织机构应满足其服务对象为按上述标准确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审批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四、所需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信用贷款风险奖励)》(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0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五)金融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贷款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
(六)金融、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或担保的区内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2019年国地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证明材料、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等相关材料或科技组织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相关协议;
(七)贷款风险奖励明细汇总表(按附件5模板表格汇总)。
申请时间:线上受理日期为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25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日期为6月9日9:00至6月30日17:00,未按时进行线上申报或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主体,视为放弃申报受理范围项目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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